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要看林权证的内容,有林权证可能只有林地使用权而无林木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林地使用权是随着林木所有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但也有存在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分离的情况,只有林地使用权,没有林木所有权,比如承包集体所有的林地进行林下林蛙养殖、野菜药材栽植的,林地使用权归承包人,而林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一)代表的土地的性质不一样林权证针对的是林地,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针对的是农村里的耕地。,(二)登记的信息类型不一样林权证中登记的除了林地及林木所有人外,对于林地面积、位置、林木的种类、数量等也会做出详细的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则主要登记土地权属人,土地四至面积、土地共有人等。,(三)直接管理部门不一样林权证的报批部门为林业部门,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报批部门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农民的承包地中,通常同一块山地只能颁发一个证,也就是说,林权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相对分开和独立的,不过二者在抵押贷款、土地流转中所具有的作用都是一样的,,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根据上述阐述表明,林权证一般是林地使用权证明或者林木所有权证明,但是不是林地所有权证明。 法律客观: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八条 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林权登记申请表;(二)林权证;(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登记机关认为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 第十条 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