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智障人士父母过世后,谁来照顾他们? |
释义 | 智障人士父母死后,若有配偶、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由他们负责照顾、扶养或赡养。若无配偶或子女,由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若无近亲属,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 法律分析 智障人士父母死后如果其有配偶或者子女,以及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则由其配偶或者子女,以及孙子女、外孙子女来照顾、扶养或者赡养他。如果既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的,则由其其他近亲属,如有负担能的兄、姐担任其监护人,照顾以及扶养他;如果也没有其他近亲属的,则由经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其监护人。 拓展延伸 智障人士父母过世后,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如何共同承担照顾责任? 智障人士父母过世后,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共同承担照顾责任是一项重要的议题。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应当承担起照顾智障人士的责任,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相关的义务。社会责任包括提供适当的福利和支持,例如建立专门的机构或组织,提供住所、医疗、教育等服务。此外,社会还可以通过资金援助、志愿者支持等方式帮助智障人士融入社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法律义务方面,相关法规规定了智障人士的权益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并提供法律救济机制以保护他们的权益。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应当共同承担照顾智障人士的责任,以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适当的关怀和支持。 结语 智障人士父母过世后,社会和法律共同承担照顾责任。社会应提供福利和支持,建立机构和组织,提供住所、医疗、教育等服务。资金援助和志愿者支持也能帮助智障人士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法律规定智障人士的权益保障,满足基本需求,并提供法律救济机制。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应共同承担,确保智障人士得到适当的关怀和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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