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手册办理方法如下:1、具有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肄)业生,可凭户籍证明、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证件照两张,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区县专业人员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2、企业中的原固定制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或换发。3、协保人员等特殊身份人员按有关规定申办《劳动手册》4、其他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发给。《劳动手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劳动局加盖钢印后,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