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行道右转怎么判罚 |
释义 | 驾驶机动车在人行道右转的处罚是扣三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期满没有缴纳罚款的会有滞纳金。 一、违停的交通法规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二、先交罚款后扣分可以吗 不可以,同一个违章处理时罚款和扣分必须同时办理。不可以分批次进行办理的。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扣分与罚款同时执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三、骑摩托打电话怎么处罚 骑摩托打电话的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分别为以下几点: 1、警告; 2、罚款; 3、暂扣; 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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