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
释义 | 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 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 对肖像权行使的限制如下: 1、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2、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3、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 4、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 5、肖像专用权是指使用肖像来标记和表彰自己的权利,即决定是否使用、如何使用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 二、为报道时事新闻侵犯肖像权吗 为报道时事新闻发布他人的照片不属于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的,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违法行为,为报道时事新闻发布他人的照片,不具有营利性,因此,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何认定? 可以认定行为人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所依据的条件一般包括: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以及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民法典》规定,肖像是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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