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释义
    同居关系析产及子女抚养纠纷的方式是:一般来说,同居期间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关系,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如果是共同购买的物品由双方按出资额进行分割。同居期间的子女按照婚生子女的方式进行处理。
    一、提出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解除同居关系需要的手续为: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等;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二、离婚后算是个人还是家庭
    离婚后应当算个人。
    男女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后,不再具有法定夫妻的关系,男女之间也不再按照家庭关系处理,只能算作个人,即使男女双方还生活在一起,也不能按照家庭计算,只能按照同居关系看待。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按照共有关系看待,无法按照家庭财产处理,男女双方因共有财产发生纠纷,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会按照共有关系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应当按照个人财产处理,共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只能在子女的问题上,将男女双方看作为家庭,作为子女的父母,应当对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向子女给付抚养费。
    三、什么是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0: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