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专用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商标专用权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商标制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商标专用权的意义,不仅是可以在商品上标注商标让消费者识别到自己,而是通过对商标专用权中各项权利的灵活运用,实现商标权的利益最大化,也可以是实现商标资源的优化配置。 商标专用权人有下列权利: 1、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取得受法律保护的使用权,可以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2、许可使用权,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转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有偿或者无偿转让商标。 综上所述,保护商标专用权就是维护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从商标专用权的确立到保护都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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