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交警可以扣留车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下列情况交警可以扣留车辆: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为了调查事故需要扣留车辆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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