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下能扣留车辆 |
释义 | 交通事故扣留车辆的情况:1.未悬挂号牌、未携带证件等违法行为;2.涉嫌伪造、变造车辆证件;3.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4.超载;5.盗抢嫌疑;6.拼装或报废车辆;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罚款处罚。家属无权扣留车辆,非法扣留可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交警只有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才能扣留车辆。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下能扣留车辆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可以扣留车辆情形如下: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二、交通事故家属能扣留车辆吗 (一)交通事故家属不能扣留车辆 暂扣交通事故车辆的权力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得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 (二)非法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等财物的处理 对非法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牌证、货物的,公安机关应该劝告其返还。经劝告仍不返还或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刑事责任。因非法扣留驾驶员或者故意损害车辆、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一些轻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当事人对事故没有争议的,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要是不符合私了的条件,则交警部门就会介入处理。此时扣留涉事车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按照法律的规定只有在符合规定情形的时候才能扣留车辆。 结语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扣留车辆。扣留车辆的情况包括: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未携带证件;涉嫌使用伪造、变造车辆证件;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公路客运或货运车辆超载;涉嫌被盗抢;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交通事故家属无权扣留车辆,非法扣留车辆等财物将受到法律处罚。在一些轻微事故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否则交警部门将介入处理,并在符合规定情形时扣留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二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七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执勤执法时,发现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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