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自由包括( )。 |
释义 | 婚姻自由包括具体如下: 婚姻自由(结婚、离婚的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未到法定婚龄就进行结婚登记等。婚姻自由需要在法律限度内的自由,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在离婚诉讼中,没有人会先起诉,只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另一方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公民提出离婚,谈判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任何一方威胁或阻止另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是违法的,夫妻双方在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将首先区分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正确理解婚姻自由原则如下: 婚姻自由又称婚姻自主,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的权利。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就是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第三人加以干涉。保障婚姻自由,是为使男女双方能够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基于自己的意愿结成共同生活的伴侣,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所谓离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自主地处理离婚问题。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商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诉至法院解决。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使无法维持的婚姻关系得以解除,当事人免除婚姻名存实亡的痛苦。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统一的,二者相互结合缺一不可。 综上所述,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禁止重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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