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产和解在如下情况下发生: 1、清偿债务与债权妥协相结合; 2、保护债权人与维持债务人资产利益相结合; 3、当事人为保障债权利益的最大化; 4、会破产和解发生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释义引用统计 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一百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