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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概念、构成要件及意义
释义
    票据抗辩权不受限制的情形包括:1、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前手存在抗辩事由仍接受票据;2、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3、其他不受限制的情形。
    法律分析
    票据抗辩权有以下不受限制的情形:
    1、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自己的前手之间有抗辩事由,仍受取票据的;
    2、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的;
    3、票据抗辩权不受限制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
    拓展延伸
    法律概念的界定、要素解析及重要性
    法律概念的界定是指对法律概念进行明确和界定的过程,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文、法学文献以及判例等的研究,确定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素解析是对法律概念中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和解释,揭示其内在逻辑和关联关系。法律概念的界定和要素解析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它们为法律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保障了法律的公正性和稳定性。同时,法律概念的界定和要素解析也有助于法律学术研究的深入和法律体系的完善,为法律实践和司法判决提供了有力支持。因此,对法律概念的界定、要素解析及其重要性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抗辩权在以下情形下不受限制:1、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前手存在抗辩事由,仍接受票据;2、持票人无对价获得票据;3、其他不受限制的情形。法律概念的界定和要素解析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至关重要,为法律实施提供明确指导,保障公正和稳定。同时,它们也促进法学研究和法律体系完善,为法律实践和司法判决提供有力支持。对法律概念的界定和要素解析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请问票据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票据抗辩权适用的情形有: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且非善意第三人的;3、票据抗辩权适用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问一下票据抗辩权的概念
    票据抗辩权有以下不受限制的情形:1、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自己的前手之间有抗辩事由,仍受取票据的;2、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的;3、票据抗辩权不受限制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问一下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且有下列情形的进行立案追诉,如: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一条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票据丢失,申请催告的程序是什么?
    票据丢失的情况下,可通过如下方式申请公示催告:一般需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申请书等材料,再由法院受理,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最后有人申报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无人申报的,判决宣告票据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第二百二十二条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票据丢失,申请催告的程序是什么?
    票据丢失的情况下,可通过如下方式申请公示催告:一般需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申请书等材料,再由法院受理,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最后有人申报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无人申报的,判决宣告票据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第二百二十二条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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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