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问,我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我选择等额本金还款,以上批准会改变我改变我的还款方式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买房人会发现,贷款之后的每月还款额不再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随时调整。这种全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叫“自由还款”,是国际通行的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方式包括市管公积金贷款和国管公积金贷款两种,还款方式只能是自由还款方式,没有其他的方式。但是,市管公积金贷款改变还款数额只需要电话通知即可,而国管公积金贷款要改变还款数额必须亲自到银行变更还款数额。但是都不得低于银行设定的最低还款数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的时候选择了等额本金还款。上面的审批会改变我的还款方式吗? 法律分析: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买房人会发现,贷款之后的每月还款额不再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随时调整。这种全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叫“自由还款”,是国际通行的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方式包括市管公积金贷款和国管公积金贷款两种,还款方式只能是自由还款方式,没有其他的方式。但是,市管公积金贷款改变还款数额只需要电话通知即可,而国管公积金贷款要改变还款数额必须亲自到银行变更还款数额。但是都不得低于银行设定的最低还款数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我祖母的公租房,祖母去世了,没有改变承租人,现在想搬家,可以改变我的名字吗?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等。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审核通过 你好,我父母结婚了,没有领结婚证,现在我妈妈要贷款买房,可以贷款买房吗 没领证可以一起买房。没领证一起买房需要注意房产证件署一方姓名还是双方姓名,注意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事先协议,注意对出资方的钱款划分清楚,注意应对贷款买房后的还贷事项签订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好,我想问一下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意思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我现在想买房子,所以每月支付大约3000公积金,但6个月后贷款,我可以调整每月支付的金额 法律分析: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买房人会发现,贷款之后的每月还款额不再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随时调整。这种全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叫“自由还款”,是国际通行的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方式包括市管公积金贷款和国管公积金贷款两种,还款方式只能是自由还款方式,没有其他的方式。但是,市管公积金贷款改变还款数额只需要电话通知即可,而国管公积金贷款要改变还款数额必须亲自到银行变更还款数额。但是都不得低于银行设定的最低还款数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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