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市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 -退休 |
释义 | 法律分析: 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生子女奖励办法》第二条 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起可以申领奖励金: ①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②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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