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但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退养老保险: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3、参保人出国定居。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本政策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养老保险的; 3、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