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不放假不算违法,但违规。 学生不是劳动者,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教师可以算加班工资,学校不支付,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向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映并下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学校更改放假时间; 2)联系当地教育部门,请教育部门正式的对学校的行为予以纠正; 拓展资料:直接和学校的领导商谈要求更改,如果学校态度蛮横,可以选择极端,把谈话内容录音后举报到检察机关,以学校不听学生意见以及擅自更改法定节假日公休时间为由要求检查和法院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