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方式为,当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变化,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以变更情势。 法律分析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方式为合同成立后发生当事人无法预见且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变化,这些变化不属于商业风险。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对某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以采取情势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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