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合同法中的无正当理由 |
释义 | 合同中正当理由是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非合同一方责任的理由。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遵守,如未遵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出现非一方责任的事实发生,则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仅承担公平责任。这即为一方具有正当事由,可以免除责任。无正当事由即不具有合同约定的 或法律规定的免除责任的事由而未履行合同,此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定正当事由,比如不可抗力。 拒绝履行合同的正当理由是什么 拒绝履行合同的正当理由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解除租赁合同的怎么办 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有:当事人可以先行选择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提起诉讼或仲裁。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如何处理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物业可以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拒绝履行合同的正当理由有什么 拒绝履行合同的正当理由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正当理由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如下: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2、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3、服务质量过差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绝缴纳。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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