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他人作品中使用他人的著作权物权,构成侵权行为。但如果使用的是公共领域的作品或者符合合理使用原则的情形,则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 著作权人享有将其作品以任何方式公开利用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以复制、表演、展示、播放、放映、广播、摄制、翻译等方式使用其作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著作权人依法行使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涉及公共领域的作品,可以自由利用,但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姓名权、署名权,保护其作品自然演化的权利。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发现已经或者将会受到对方的侵权时,有权请求对方消除侵权,排除妨碍,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结论: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作品中使用他人的剧照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