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慢病卡能在省内通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要求,慢性病医疗报销服务应实现省内通用,各省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要做好业务衔接,确保本省内的医疗机构通过医保卡或慢病医疗卡即可为患者提供慢性病医疗服务和药物报销。 异地就医报销需要材料如下: 1、基本材料。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等材料; 2、长期异地工作。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单位外派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长期异地居住。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的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医保报销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在国家医保制度下缴纳了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的人; 2、医疗费用必须是符合国家医保目录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药品、治疗项目、检查项目、手术项目等; 3、医疗费用必须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消费,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只能在医保定点机构享受医保报销服务; 4、医疗费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医保报销申请,一般要求在就医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5、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必须充足,否则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服务。 综上所述,农村社保在异地就医需要报销也必须先办理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