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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可以吗
释义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售房屋时必须尊重租客的合法权益,不能损害他们的利益。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出租人在租赁期间结束前不能让租客搬走。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时,应提前通知租客,租客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时,房屋出租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件进行审查,才能获得房屋租赁登记证。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可以吗
    1、可以,但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必须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才能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民法典房屋出租是否要租赁证
    1、房屋出租是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也就是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民法典中房屋出租要租赁证。办理租赁证需要提供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备案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监证,签署初审意见、二审意见后予以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是可以的,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后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和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其优先购买权。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双方需提供相关证件进行审查,最后领取房屋租赁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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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