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是法院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而如果是法院判决后,对方一直不执行,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不仅是法定的国家审判机关,还是强制执行的机关,如果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不履行的话,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