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买未满5年的经适房无法确定补偿,需等到完全产权再分割。已满5年的夫妻共同财产,参照照顾女方、子女、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归属,并评估价格给予补偿。个人财产直接归个人所有。 法律分析 购买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夫妻应先遵照协议约定。如果夫妻没有达成协议,则由于房产价值无法确定,也无法确定补偿数额。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对购买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进行分割,直到获得完全产权后再进行分割。已满5年并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应考虑女方、抚养子女一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来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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