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审判监督程序如果是发回重审或者再审的,是需要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审判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司法程序,是指对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监督,如果判决结果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抗诉等。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审的条件的需要开庭审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关于再审的案件是否需要开庭,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去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