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启动公司清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关于公司破产流程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以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的具体流程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 3、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务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法院。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是否是一样的?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是不一样的。解散清算是主动清算,破产清算是被动清算。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三、公司解散了清算制度里的要考虑什么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司清算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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