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便利店里面上班要签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结清工资,违规可投诉12333电话,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支付工资,协调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5字】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便利店员工的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便利店员工的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依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如雇主和员工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其次,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工作相关条款。此外,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也需要明确,如员工的保密义务和雇主的解雇条件等。最后,合同应包含解决劳动纠纷的条款,如争议解决方式和适用法律等。员工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结清工资。如遇拖欠、不发或克扣工资等情况,劳动者可拨打12333投诉电话,由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若协调不成,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基本信息、工作内容、薪酬待遇、权利义务等,并包含解决劳动纠纷的条款。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