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
释义 |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依赖附属关系。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需要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和生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也无效及其他影响等。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什么意思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举例: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如果借款合同终止,担保合同也终止。 主合同与从合同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1、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2、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 3、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 4、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5、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的联系是什么样的 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的联系是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从合同具有附属性,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当主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主合同时,从合同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界定主合同与从合同 界定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方式:1、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2、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具有附属性。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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