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的最大区别就是在订立合同时前者预先确定保险价值,而后者并不确定保险价值,仅约定保险金额,而将保险标的的价值留待保险事故发生时再估算。由此决定了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确定赔偿金额时,定值保险合同只须确定损失比例,而不定值保险合同,不但要确定损失比例,而且要确定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以实际价值作为保险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 一、车损险赔偿怎么计算 车损险是根据保险金额和事故责任比例等来计算赔偿数额。 全部损失是指被保险车辆的整体损毁或严重受损,失去修复价值,保险公司将其推定为全损的情况。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应当按照出险当时的衽价值计算赔偿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赔偿额=(出险当时实际价值-残值)×(1-免赔率)。 2、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该车的实际价值时,则应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额。具体公式为: 实际赔偿额=(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 二、给付性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给付性合同的履行有时并不发生一般意义上的伤害事故,也不一定会带来损失,只是满足被保险人的某种需要。大部分人身保险合同都属于给付性合同。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衡量的,保险金额只能根据被保险人的经济需求和缴费能力确定,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事件发生后,保险人就以保险金额作为给付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