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是否存在不当得利 |
释义 | 夫妻之间可以存在不当得利,但能否构成夫妻不当得利需要看该不当得利的用途,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下面四个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 (2)另一方受到损失; (3)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一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其合法依据既包括法律的规定,也包括合同的约定。重大误解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以及标的物的品质、质量、规模等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使用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包括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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