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
| 释义 |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投资人、法人代表、监事的身份证明; 2、制定完成的公司章程; 3、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及权属证明; 4、设立登记申请表等应具备的其它申请表。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注册公司流程: 一、核名 1、整理股东信息、企业注册详细地址、出资份额、确定经营行业后进行网上或现场核名、通过后到窗口领取核准通知书。 二、银行开账户 1、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及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工商局指定的验资银行申请开立公司验资临时账户。 2、开户后按各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分别从各股东个人银行卡把资金转入公司临时账户里。 三、验资 找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四、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需要提前网上挂号、或者可以电话网上预约等,准备好相应资料向注册地址的主管部门的工商分局企业登记窗口递交资料,受理通过后领取受理通知书,5个作业日后领取营业执照。 五、印章存案 领取执照后需要刻章备案、刻制印章。 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准备好相应资料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国、地税税务挂号 拿到营业执照及代码证、公司印章后到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证。 八、办理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 1、所有的工商注册手续后拿到所方便的银行办理其公司的基本账户即银行开户许可证。 2、拿到银行开户许可证后即可划资、将银行验资账户注销后注册资金划转到基本账户里。 九、到注册地址所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报道等后续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企业法人章程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宗旨; (二)名称和住所; (三)经济性质; (四)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六)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七)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八)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九)劳动用工制度; (十)章程修改程序; (十一)终止程序; (十二)其他事项。 联营企业法人的章程还应载明: (一)联合各方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二)联合各方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参加和退出的条 件、程序; (四)组织管理机构的产生、形式、职权及其决策程序; (五)主要负责人任期。 登记注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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