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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徐水区正村乡能开发吗
释义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二)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标示拟用地范围的一比一千或者一比五百现状地形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二)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
    (三)标示拟用地范围的一比一千或者一比五百现状地形图;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工业项目开工前期要办理哪些手续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2、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其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
    3、规划区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4、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
    5、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6、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7、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已采取保证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消防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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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