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长沙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流程是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职工至业务大厅办理申请,提交材料;领取回执,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