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更改孩子抚养权时,对方不到庭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宣判。因为缺席判决和对席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院会向缺席方宣告判决和送达判决书。如果缺席方下落不明又没代收人,或用其他方法也无法送达的,那么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