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家门前发生了一起意外,我是否应该负责? |
释义 | 商铺责任:客人在店内摔伤或夹伤,若属客人责任,店铺免责但应协助送医;若属店铺缺陷导致,店铺需承担部分责任,先医疗后协商,协商不成可报警。店铺在过错范围内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客人在店里摔伤或夹伤,是客人自己责任,店里也尽到应该做到的义务,店里就免责,可以协助送医生处理。如果是店里场所缺陷,没有提醒,那要承担部分责任,先医疗,后协商,协商不成,可报警处理。店商铺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家庭责任与意外:我是否应该为我家门前发生的意外负责? 在家庭责任与意外的问题上,是否应该为家门前发生的意外负责,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我们需要确定您是否在意外发生时有任何过错或疏忽。如果您没有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或安全规定,那么您可能不应该负责该意外。然而,如果您有任何过错,比如未及时修理门前的安全隐患或未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此外,还需要考虑您所在地的法律和保险政策,以确定是否有责任赔偿受伤或受损的人。综上所述,您是否应该负责该意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在家庭责任与意外的问题上,责任的承担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客人在店里发生摔伤或夹伤,若是客人自身过错,店家已尽到应有的义务,店家可免责并协助送医。但若是店里场所缺陷且未提醒,店家需承担部分责任,先医疗后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报警处理。店家在过错范围内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家门前发生的意外是否应负责,需要具体情况综合评估,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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