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此次杭州交警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推出学习减分举措,违法行为人在接受网上自助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可以选择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在接受网上自助处理记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符合减分条件的,可以自行减分处理。 据了解,该举措的适用范围为:只针对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状态必须为正常;对浙A号牌非营运小型汽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减分,其他车辆及现场违法不适用学习减分;适用减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分分值为1分、2分、3分,且罚款金额200元以下;对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不适用学习减分。 交警介绍说,考试题为10道选择题,在30分钟内答对10道题目中9道及以上的视为考试合格,获得2张分值各1分的减分券,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可以参加2次学习考试,共可获得4张分值各1分的减分券,共4分。减分券可以多张合并使用,用于抵消相同分值的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减分券分值不得小于实际违法行为的扣分值)。减分券在驾驶证记分周期内使用完毕,逾期将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