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单人单案,拘留期限最多可以到七天,七天后由公安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会在七天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不批捕,公安必须马上释放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如批捕,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后,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也就是说,侦查部门必须在两个月内查明事实并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在两个月的侦查期限届满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通过审查案卷材料,如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了,依法提起公诉。如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则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以一月为限,次数以两次为限,也就是说,补充侦查的时间,最长只能有两个月。在补充侦查完毕后,不管相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案件必须移送检察院起诉,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通过庭审,由法院判决罪重罪轻和有罪无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