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派出所不能直接注销户口,户口需要注销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民宣告死亡的情形; 2、公民迁出,指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情形; 3、参军入伍服现役的公民; 4、被逮捕入狱的人犯,由逮捕机关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户籍注销怎么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办理; 2、参军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办理; 3、重复注册户口注销,凭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方派出所检测发现后,通知户主。由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经检验合法,提出书面申请后,注销重复的非常住地户口; 4、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