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结婚的婚姻关系效力具有溯及力 |
释义 | 补办结婚的婚姻关系效力具有溯及力。但是补办登记的婚姻关系效力具有溯及力是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也就表明它不仅认可事实婚姻关系在补办登记后的合法婚姻效力,而且对补办婚姻登记前的事实婚姻关系也予以认可。 一、事实婚姻哪个机构出证明? 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关系构成要件的,可以根据要件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然后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出具证明。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不拿结婚证能办离婚吗 20.不拿结婚证能办离婚吗 不拿结婚证能否办离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事实婚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将按离婚纠纷依法受理。 2、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如果有结婚证,一方不拿结婚证,则没办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三、未婚先孕是否有婚姻关系 未婚先孕没有婚姻关系,判断方法一般如下: 1、男女双方是否有婚姻关系,与是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有关,与是否怀孕没有直接关系; 2、婚姻关系的确立应当满足关于婚姻的法定条件,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是婚姻的形式要件; 3、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双方建立了夫妻关系; 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怀孕也不存在婚姻关系。 一、领结婚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申请领证,并提交资料; 2、审核证件材料; 3、符合条件的登记结婚,并发放结婚证。 二、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 2、身份证; 3、男女双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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