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短信恐吓他人的行为属于什么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行为人如果只是向某个或者某几个特定的人发送威胁恐吓短信,而没有造成任何实际不良后果和伤害的,那么对这种行为难以定罪。这种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仍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处以拘留或者罚款。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影响到人身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发送短信威胁恐吓他人的行为具体会如何处理,需要看案件具体情节,轻则治安处罚,重则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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