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有双重国籍吗,规定是 |
释义 | 在我国不可以。 双重国籍是指一个自然人同时具有两个国家的国籍。双重国籍主要是由于各国法律存在的差异以及因种种情况产生的国籍变化而形成的。其最基本的差异一些国家在自然国籍确定上采用血统主义,而另一些国家则采用出生地主义。例如,美国采用出生地主义,即出生于美国的自然人,均取得美国国籍,而不问其父母的所属国籍。菲律宾采用血统主义,即一个人的父亲或母亲具有菲律宾国籍,该人就取得菲律宾国籍,而不管这个人是在何地出生的。这样,侨居美国的菲律宾公民在美国所生子女,即具有双重国籍。 此外,由于结婚,被收养等其他原因,可能产生双重国籍。按照法律规定,具有双重国籍的跨国自然人,由于同时成为两个国家的公民,就会处于两个所属国籍的公民或居民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由这两个国家对其来自全世界范围的所得征税,从而就会导致国际双重征税问题的发生。由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并不实行公民税收管辖,双重国籍引起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并不突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主张采用一人一籍的原则,我国按照国际惯例,主张凡属双重国籍者,均可按自愿原则选择一个国籍。 18岁前可以双重国籍吗 现实中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年满18岁之后,在中国只能拥有一个国籍身份,因为中国是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身份,只承认双国籍中的中国国籍身份,在孩子未满18岁之前,被看作没有自主选择国籍能力。在18岁的时候,会有一次机会让孩子去选择国籍身份,选择双国籍中的一个身份作为以后的国籍身份。这个国籍的选择要看个人需求,是选择中国国籍还是外国国籍,根据对未来发展的规划进行选择。例如,以后想出国发展,可以选择外国国籍;如果没有出国发展计划,可以选择中国国籍。 国籍法明确规定什么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国籍法从来没有规定过中国公民能具有双重国籍,如果加入外籍,必须放弃中国国籍。 根据国籍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法律依据 《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