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被对方撕坏如何处理 |
释义 | 如果借条被对方撕坏,当事人可以与其协商重新签订,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并且拒绝偿还借款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法院是否会受理 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向法院起诉,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只有一个记录很难让取得胜诉,还需要其他证明提供佐证。 为了更大把握取得胜诉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手机短信线上聊天记录进行取证。例如,短信的内容包括提及还款,以及对方的答复是否已承认借款。 2.可以去银行领取相关的提款或转账单据。 3.双方交谈时录制的音频,例如在电话上提及借钱或者确认借钱。 4.确认是否有第三人在场,即借款时,第三人可以证明双方的借款关系。(证人证言) 二、借条上的签字应该由谁来完成鉴定呢 对于出借人仅凭借条起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借款事实或者借条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的情况,借款人对借条上签字、盖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时,借款事实属于待证事实,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应提供笔迹比对样本。 如果出借人提供借条及其他证据可以佐证借款事实发生时,借款人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的,在双方无其他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借款事实的发生可以证明当事人存在借贷关系。因此,应当认定出借人已对借贷合意和借款事实完成举证责任。债务人否认借条的真实性,应当由债务人申请鉴定。负有申请鉴定义务的一方经法院分配举证责任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在法律上是写借条有用还是欠条有用两个有什么不同 写借条或者写欠条都可以,最好是写借条,因为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二者的区别为: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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