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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沙新生儿上户口材料
释义
    长沙新生儿上户口材料如下: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上户口流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办理条件: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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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