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管辖权的法院有:被告住所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 、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特殊合同的管辖规定: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票据纠纷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 公司纠纷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什么是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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