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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额征收的个体户怎么报税
释义
    个体工商户定额征收报税步骤如下:
    首先,在电脑上安装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然后,点击图标进入;
    销售情况的填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由于是个体户定期定额征税,发票额度未超过定额数,此表0保存即可;
    税额抵减的填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由于是个体户定期定额征税,发票额度未超过定额数,此表0保存即可;
    主表的填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由于是个体户定期定额征税,发票额度未超过定额数,销售数填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即可,然后保存。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
    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
    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
    后一个纳税期。
    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
    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
    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
    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
    后一个纳税期。
    第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
    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
    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
    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
    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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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8:5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