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 |
释义 | 1、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2)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条件 2、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5)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1)工时制度 (2)特殊情况的用工时间 (3)年休假办法 4、劳动安全与卫生主要包括: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三级安全教育; (3)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装安全警示标志; 5、社会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1)五险一金的办理; (2)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6、职业技能培养主要包括: (1)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2)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7、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 (1)工会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企业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8、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的程序主要包括: (1)合同有效期 (2)合同终止条件 一、广义上的劳动权包括 1、工作权。工作权也可以称为就业权,内容包括工作获得权、自由择业权和平等就业权 2、报酬权。报酬权即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广义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三种收入形式。报酬权包括报酬协商权、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 3、休息权。休息权即获得休息和休假时间的权利。 4、职业安全权。职业安全权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人身安全和健康获得保障,免遭职业伤害的权利。 5、职业培训权。职业培训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训练和教育的权利。 6、民主管理权。民主管理权是劳动者可以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7、团结权。团结权是宪法和劳动法确认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团结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团结权是指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并保证工会自主运行的权利。广义的团结权则是指劳动者运用组织的力量对抗雇主以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团结权(狭义)、团体交涉权和罢工权。这三项权利被国外劳动法学界普遍称为“劳动三权”,日本法学界则称为“劳动基本权”。 8、社会保障权。作为劳动权的社会保障权是指劳动者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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