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受雇人行为的时间地点。 这个因素对是否认定职务范围有着关键作用,行为需是劳务的时间和地点。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在劳务时间地点以外的行为均不是职务行为,还要看是否与职务有内在的关联。 (二)受雇人借职务之便为侵权行为如何认定雇佣人是否承担责任。 受雇人利用职务的机会行为与职务有内在的关联,即可以认定为是职务行为,之外即认定为非职务行为。 (三)受雇人的行为违反雇佣人禁止的事务如何认定。 一般来说要区分禁止的事务是禁止职务的范围还是禁止该职务内行为方式,如果是前者一般来说雇佣人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后者雇佣人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四)受雇人在执行职务行为是处理私事以及无故绕道行走雇佣人是否承担责任。 这还是要看是否与执行的职务有内在关联,还是纯粹的为个人利益,有关联就为职务行为,无关联则不认定为职务行为。 (五)受雇人的故意侵权行为,受雇人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一、职务侵权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实施的侵权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的特点是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分离。承担责任的人不是直接实施侵权的人,而是对他人行为负责的替代责任。 确定具体侵权行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应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行为主体是法人还是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二是执行职务时是否发生侵权行为。 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除非行为人或其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侵权他组织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侵权是个人行为,与相应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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