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跑路可以怎样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股东足额出资,无其他应担责的情形,跑路不需处理;如果股东未足额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可报警处理或向法院起诉。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滥用股东权利的内容 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2、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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