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公积金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购买房屋。根据目前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购买在市区以外获得产权的自有住房的合格雇员可以提取该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员工是指有购买房屋所在城市的户口登记、工作证明。 购买外国住房的当地员工,如全额购买住房,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地产证明、全额支付和户口证或工作证明。如果职工是公积金贷款购房,除上述资料需要再提供贷款合同和还款证明外,贷款买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也可以按月还款取款,职工按月取款后再按月取款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可以。 对于不同地区的购房者,住房公积金抽离整个城市,工人可以选择附近的任何管理部门来处理相关的提取业务。由于购房外需要人工验房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货并告知工作人员可以处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