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嫁妆归女方自己所有吗 |
释义 | 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除非是婚后才赠与且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所得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父母陪送的嫁妆。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损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和专用生活用品。 法律分析 一般女方的嫁妆是其个人财产,归女儿所有。因为嫁妆一般都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与女方的,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当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就不归女方自己所有,应认定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登记后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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