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货物的关税计税价格。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正常情况下,进口货物采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我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的条件对进口成交价格而言,交易应是真实的;价格应是确定的、完整的、公允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八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本条第三款所列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九条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一)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二)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六)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